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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62节

    黄毛这智商考大学有点难,但也不至于逮着谁信谁,他为啥这么信伍庆辉呢?因为在入学第一天,他发现这哥们来学校的排场实在太大了,一拉留十辆豪车相送,围在他身边的那帮人模狗样的家伙,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

    就连培训学校的校长都亲自出来迎接了,那场面堪比接待县领导。由此,黄毛认定,伍大少肯定不是一般人。

    第785章 智商随他妈

    送伍庆辉来培训班的是他爷爷的秘书和他的狐朋狗友,排场搞的也挺大,但这帮人却不是来给他助威的。

    伍庆辉爷爷的秘书送伍大少过来,是为了防止他打着学习的幌子跑到外省去旅游、泡妞,之前发生过这种事,老爷子不得不防。

    所以这次伍庆辉主动提出参加培训班的要求后,老爷子立刻起了疑心,培训学校是老爷子安排秘书联系的,而且是半军事化的,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得每天拍伍庆辉在校的照片发给秘书,当然钱肯定是给足了的。

    而伍大少的狐朋狗友跑过来,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们不相信整天泡酒吧的家伙会坐下来学习,以为他又开发了什么好的去处。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逼装到此处,伍庆辉坐起身来,伸手拿起床头柜上的华子,非常潇洒的抖了下烟盒,一根香烟飞了出来,精准的钻进了他的嘴里,紧跟着他手腕一翻,点燃了香烟,动作熟练无比,潇洒的不要不要的。

    此时的伍大少已经搂不住了,彻底放飞了自我:“知道现在国内最有名的律所是哪几家吗?”

    “哥,这您难不住我,我听朋友说过,叫金什么来着,还有一家叫什么成,还有家号称宇宙第一大所,具体名字……”黄毛吸了口香烟后,挠着脑袋使劲想着。

    “没关系,名字不重要,我的目标就是收购他们,他们只是我这艘法律航母中的一颗不起眼的螺丝钉而已。”此时的伍庆辉有点喝断片的感觉:“不管怎么说,咱俩是一起奋战过的考友。只要你的考试成绩能过线,哥让你当我这艘法律航母上的大副。”

    “哥,您放心,我肯定是您的铁杆。那什么……如果我过不了线,能当啥?”黄毛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伍庆辉斜了他一眼。

    “哥,你别这么看我,我的意思是万一,谁不知道咱这考试是天下第一考,要考四张卷子(后来改革变成了主观和客观题),还有时间限制,太特么难了。

    就算是观音菩萨现身,用手里的瓶子和树枝给我脑袋开了光,我也没信心啊!”黄毛苦着脸,咧着嘴说道。

    “行吧,如果过不了,我也给你安排,嗯……就当个水手吧。反正我带着你就是了。”伍庆辉胡乱许愿道。

    “好嘞,有您这话我就踏实了。”黄毛心满意足道。

    “大副,你先去水房弄点开水,咱们泡点明前的龙井。”伍庆辉大咧咧的指挥道。

    “好嘞。马上就来。”黄毛动作利落的下床,叼着香烟,穿上拖鞋,提着暖瓶,小跑着出门去了。

    伍庆辉吸着烟,看着黄毛的背影,有些担忧:就这脑子还家里有矿呢,看来他的智商不随他爸,应该随他妈。出这么远的门,也不知道他家里人放不放心。

    ……

    这一日,杜庸和孟广达走进了方轶的办公室。

    “方律师,案卷您看过了?”孟广达来到方轶近前,问道。

    “看了,来,坐下聊。”三人刚坐到沙发上,周颖和云乔也走了进来。

    “今天难得大家都在,孟律师有个案子大家都听听。

    老规矩,大家有什么说什么,可以畅所欲言。不论对错,只要有想法就一定要说出来,只有这样咱们团队的整体水平才能提上来。

    孟律师,你把案情给大家介绍下。云乔,你把白板拉过来,记录关键信息。”方轶说完,大家动了起来。

    方轶团队的这种讨论案件的方式,其实是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的,之前大家是为了确认自己的辩护方向是否正确,请方轶给把关。

    后来慢慢的碰到疑难杂案大家都会习惯性的来找方轶,方轶觉得这是个大家共同讨论,共同提升专业能力的机会,所以每当有机会便会将团队成员叫进办公室一起讨论案情。

    方轶没想到大家对这种谈论案情的方式还挺喜欢的,有时候会专门跑去问云乔是否有案情研讨的安排。

    不知不觉中,这种案件研讨的方式,让团队内的成员有了凝聚力和归属感,大家觉得这才是团队应该有的样子,案件研讨过程中只谈技术层面的东西,不讲关系,也不讲团队内职位的高低,一视同仁。这种感觉让技术流的律师们非常喜欢。

    有一次,万可法碰巧参加了一次方轶团队的案件谈论,这帮人讨论起技术问题来,那叫一个凶,你刚说完立刻就会有人反驳,跟吵架差不多,给万可法惊到了,生怕这帮人讨论急眼了,抓挠起来。

    如果真碰到针锋相对的意见,最后大家会在方轶的引导下,将所持的意见记录下来,然后等法院判决生效后复盘。

    其实法律这东西,本身就很难说对与错,从七九年到现在法律一直在修改,之前很多罪名现在都没了(比如投机倒把罪),之前没有的罪名,现在不断的在增补,都是时代的产物,也见证了社会的发展。

    万事都没有绝对,但是法院是最终的裁判者,所以法院的裁判思路还是值得律师去研究的,毕竟律师的工作性质摆在那。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好律师,都是为了工作。

    “这两天我去见了被告人,又去法院阅了卷,现在我把案件的整体情况给大家介绍下……”孟广达说着,习惯性的伸手捋了下头顶稀稀疏疏的头发,开始介绍案情。

    孟广达这次介绍的案子是非法行医案,被告人名叫邓光智。

    邓光智是村里的农民,跟着村里的赤脚医生学了些本事,一开始在村里弄了个小门诊,给村里人治疗个头痛脑热的小病,后来跑到乡里租了个门面房,把诊所开到了乡里。

    也不知道是邓光智运气好,还是他真有两下子,反正几年下来治好了不少患者,在乡里也算是有些小名气。

    四个月前的一天下午,邓光智应下面村里的村民邓正彬邀请,出诊去邓正彬家里给他媳妇祁东丽接生。

    第786章 挺贼的

    晚上七点半时,邓光智用手触摸检查后感到胎动,认为有生产迹象,遂给祁东丽肌rou注射催产素一支(1毫升)。

    但一直到了晚上十点多,祁东丽仍未生产,且腹部疼痛加剧并直冒冷汗,见情况不妙,邓光智又给蒋注射病毒灵一支,安乃静半支,祁东丽稍感平静。

    凌晨一点半时,邓光智用手触摸检查后告知邓正彬胎儿和孕妇均正常,可去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在收取了一百元出诊费后离去。

    次日上午,邓正彬找车拉着祁东丽去县医院检查,医生给祁东丽检查后,诊断为:胎儿已死于腹中。随后县院对蒋某某进行了引产术。

    市法医验伤所法医学尸体解剖鉴定结论认定,祁东丽的胎儿系在脐带、胎盘病变的基础上,因肌rou注射催产素1毫升引起强烈宫缩,导致胎儿在宫内窒息死亡。

    得知真相的邓正彬后悔不已,目眦尽裂,带着家里的兄弟和亲戚,拿着棍棒去了诊所,邓光智知道后,撒丫子就跑,直接跑进了派出所。

    邓光智前脚刚进派出所,邓正彬带着十多人便赶了过来。值班的民警被吓了一跳,后来问明情况后,直接将邓光智抓了起来。

    “这个邓光智还挺贼的。如果不跑进派出所,少不了一顿胖揍。”周颖对被告人给出了很客观的评价。

    “老孟,被告人邓光智有没有行医资质,比如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轶问道。

    “没有,我去会见时问过他。说白了他就是个赤脚医生,什么资质都没有。”孟广达答道。

    “师父,要是没有资质的话,这个案子被告人肯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了吧。”云乔一边给众人倒茶,一边说道。

    “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不能光看有没有资质,还要看情节,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这个案子因为被告人的非法行医导致被害人腹中胎儿在宫内窒息死亡,不得不引产,确实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伤害。我认为从情节上看,确实属于情节严重。

    老孟,还有其他情况吗?之前被告人有没有被处罚过?”方轶看向孟广达。

    “有,之前被告人被卫生部门处罚过两次。”孟广达回道。

    “你的问题是什么?”方轶继续问道。

    “我是这么想,既然我们接了这个案子,不管被告人罪恶多大,我作为他的辩护人应尽到一名律师应尽的义务,寻找对他有利的点,进行辩护。

    本案中,是患者家属主动请被告人去家里进行的接生,换句话说,是被告人‘自愿’求医,那么这个点,能否阻却非法行医罪的成立?如果不能,那么这个点能否成为罪轻辩护的有利支撑。

    这类案件,我接触的不多,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孟广达说完看向众人。

    “被告人是开小诊所的,被害人的丈夫去诊所自愿、主动求医,应该算是被害人承诺吧?我觉得应该不构成犯罪,属于行政违法,应该被卫生部门处罚,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云乔的语气一点都不坚定,她有些不确定。

    “我觉得可能构成犯罪。在行为人非法行医的情况下,患者只是承诺行为人为其治疗,这应该只能算是一种抽象的承诺。”周颖支持道。

    “我之前我看过达哥的案卷,我也查了下相关法学理论,根据相关理论,被害人的承诺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阻却犯罪的成立:

    第一,承诺只能是对自己具有处分权限的利益承诺他人侵害;

    第二,承诺者必须具有承诺能力;

    第三,承诺必须基于承诺者的真实意志;

    第四,事实上必须存在承诺;

    第五,基于承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不得超过承诺者的处分权限,也不能违反法秩序。”杜庸说道。

    “嗯,你说的这些条件,我在读博时也见到过。我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的承诺不能阻却犯罪的成立。”此时,方轶插话道。

    “为什么?杜律师,您是怎么理解这案子的?”周颖有些搞不太明白,不是她的理解有问题,是因为她之前没有注意过被害人承诺与阻却犯罪之间的关系,所以现在她才会有些在云中雾中的感觉,虽然觉得被告人应该构成犯罪,但是又说不太清理由。

    “这块内容之前我接触的也少,我只是查到了相关内容,但是让我来解释……这个有点难。毕竟没办过相关的案子,纸面上的理解还是差了一些。”杜庸很实在的说道。

    律师又不是神,有不懂的地方很正常。如果不懂装懂那才尴尬,往大了说那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往小了说,长此以往,同事会不把你的意见当回事,团队中将没有你的位置。

    孟广达没有说话,看向方轶,他对这个问题确实有些吃不准。

    “我说说我的理解哈,有问题或者有不同意见,大家提出来。我的理由是:

    一、根据《刑法》的分类,非法行医属于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侵害的是社会法益;任何人对社会法益都没有承诺权限,所以患者的承诺是无效的。

    二、在被害人并不了解非法行医者的具体治疗方案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者的具体治疗行为并没有得到承诺,对治疗行为的承诺,只能是具体的承诺。

    患者求医的目的是治病,不可能承诺对自己造成伤亡。所以非法行医者致患者伤亡的行为,不可能因为被害人承诺而阻却犯罪的成立。

    三、一般来说,非法行医者会谎称自己具有医生执业资格,或者谎称自己具有高明的医术,又或者给自己冠以神医、祖传医术、老专家等光环,使患者信以为真,患者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向非法行医人求医。

    这显然不能认为是患者的真实意思,说的直白些,如果患者了解真相,肯定不会向其求医。由于患者求医是基于误解,因而其承诺也是无效的。

    四、非法行医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违法的,所以即使非法行医行为取得了患者的同意,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方轶解释道。

    第787章 挖个坑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在非法行医案件中,如果非法行医的人隐瞒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事实,从而致使被害人错误做出同意其对自己实施医疗行为的承诺的,则因该项承诺并非是出自被害人的真实意志,故而不能构成可以排除行为人犯罪性的承诺。”云乔眨着大眼睛说道。

    “反过来说,即便非法行医的人已告知被害人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事实,被害人仍然同意或者请求其为自己医疗的情况下,由于被害人的同意或者请求仅是对医疗行为本身的抽象承诺,并不包括对非法医疗行为可能引致的伤亡结果的承诺,也不能构成可以排除行为人犯罪性的承诺。

    在上述情况下,即使被害人明确表示自愿承担医疗风险,由于被害人对公共卫生这一社会法益并无承诺权限,其承诺仍然是无效的,仍然不能因此排除行为人非法行医行为的犯罪性。是这样吧?”周颖脑子转的很快,方轶说完后,她已经抓到了关键点。

    “对,你可以这样理解。”方轶微笑道。

    “我有个问题,如果确实有医术,但是未取得行医资格,却治好了患者的疾病,这个怎么算?”云乔突然问道。

    “如果患者被治好了,那么你说患者还会去公安部门报案或者举报他非法行医吗?”孟广达笑呵呵的反问道。

    “哦,也是哈!都治好了,患者肯定是不会去报案的。”云乔想了下,自言自语道。

    “但是患者不报案,不代表别人不报案,比如竞争对手,行政管理部门。如果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举报或者处罚非法行医,没有任何问题,既行使了权利,又规范了市场,但是在当地老百姓看来……很难说孰对孰错,农村的医疗条件有待改善,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非法行医。”孟广达比云乔多吃了十几年的咸盐,自然社会经验更丰富,看待事情的角度也不一样。

    “哎!现如今这社会,有证的不一定真能把病治好,无证的也不一定就都是骗子。现实就是这样。”杜庸补了一句。

    “有点跑偏了,咱们回归正题。

    也就是说,在本案中,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被告人虽然是应孕妇丈夫之邀出诊为其接生,但其违规用药,引起孕妇强烈宫缩致胎死宫内,其行为达到《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因此被告人构成非法行医罪。”周颖说完,看向众人,征求意见。

    “我同意。”云乔第一个举手表示赞成。其他人也纷纷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