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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清源拓也,脸上带着一丝愧疚和疲惫:“当初,是我对不起他们母子,你们若是怨恨,我也无话可说。”“我老了,许多事情到了我这个年纪就是拖累,你是我的孙子,泷泽家的家业,你得帮着好好打理才是。”“我会的祖父,啸天这些年做得不错,我帮他照看是应该的。”双手垂放在膝上,清源真嗣毕恭毕敬的回答。“那孩子心不在这里,这几年他在Z国也算发展的不错。发扬光大泷泽家的事,还是交给你比较好。”眉头皱起,泷泽悠人端起酒盅把里面的酒水一饮而尽,眼神犀利。“怎么,还要我老头子求你不成?”“孙子不敢,”低头赔礼,青年恭敬如初一如当初。“真嗣愿为泷泽世家赴汤蹈火。”父亲心心念念了半生,用尽手段都没有获得的权势地位,就凭老人一句话就交给了自己,若是他清醒过来,会是怎样的表情?看了一眼孩童般目光纯澈的父亲,清源真嗣心底苦笑,或许,他也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是吗?“嗯,你年纪也不小了,佐藤家的女儿上月刚刚从M国回来,有空的话,就去见见。”拿过他面前的酒壶为自己倒上一杯,老人满意,随后开口嘱咐。“好的,祖父。”对于老人的嘱咐没有丝毫的意见,男人答应的很是痛快。佐藤家也算R国古老的家族之一,势力自然不容小觑。不论是强强联合还是相互牵制,对于自己来说,也没有太多的区别。很是满意孙子的态度,泷泽悠人看看身边吃饱了饭,不断用手揉眼睛的清源拓也,满是皱纹的脸上带着一抹苍凉。活了七十几载,经历过的血雨腥风又岂是几句话就能带过?过去的事情,谁对谁错在他看来都不重要了,眼前这个退化了神智的男人,才是自己余生里最大的牵挂了吧……走出戒备森严的泷泽祖宅,清源真嗣微不可闻地叹出一口气,英俊的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那个人顺着自己的心意追随到了Z国,对于这里的一切,放弃的干净彻底,丝毫没有留恋。羡慕吗?清源真嗣在心底里自问,唇角带出一丝自嘲的笑容。怎么会不羡慕呢,那个看似清冷淡漠,内心却善良无比的男人,绝对有让人疯狂爱慕、不顾一切的资本。黑色座驾旁,一身黑衣的清瘦男人立在门边,过肩的黑发用一根同色发带束起,狭长的眸子低垂,让人看不清眼底的神色。看到清源真嗣过来,他为他拉开车门,等他坐进去才轻轻关上,坐进驾驶室的位置。清源真嗣从后视镜里看见男人清冷的眉眼,突然就开口问道:“叶枫,你想不想回Z国?”“不想。”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叶枫观察着四周的环境,语气平淡,却也不失恭敬。“您准备去哪里?”“我想念沈思羽,你呢?”没有回答他,清源真嗣让自己舒服的靠在后座上,语气中带上一抹思念的味道。似乎是想都没想,男人就脱口而出:“叶枫没有资格。”轻笑出声,清源真嗣对于他的答案很是意外。不是想或者不想,只是没有资格吗?“这样的答案,我可以理解为你其实也十分想念他吗?”明知道他对沈思羽也有感情,清源真嗣原本有些烦闷的心情变好了一些,就突然起了逗弄的心思。“你喝酒了?”微微皱眉,叶枫从后视镜打量了一眼后座上的男人,语气里隐隐透出一丝不耐烦来。朗笑出声,清源真嗣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很开心的样子,本就英俊的脸因为这灿烂的笑容显得更加迷人。连敬语都不用了,看来放不下那个人的,还真是大有人在啊。留在R国快两年的时间,难得从他脸上看到平静之外的表情,清源真嗣很是感兴趣。因为不耐烦而微微上挑的眼角,眸子里愠怒的光芒,让他一向冷漠的脸带上几许生动。不得不说,这样的叶枫,还是挺招人喜欢的。“喝酒这个主意不错,”笑着点头,清源真嗣吩咐:“找一个附近的酒吧坐坐,今天我真的很想喝点酒庆祝一下。”“是。”发动车子,叶枫却显然没有他的那份好心情,不过一息间也就调整好了心态,他依旧回答的毕恭毕敬,完全一副称职的保镖模样。第九十四章不知拒绝了第几个过来搭讪的美人后,清源真嗣略有些微醺地向身后不远站着的男人举杯,脸上带着一贯的微笑:“过来喝几杯怎么样?”“不了先生,我还要开车。”拒绝他的邀请,叶枫抬起手腕看看时间。这个人待在这里超过两个小时了,显然已经喝了不少。嘴上说是要庆祝,不过看样子更像发泄情绪才对。看见他频频看表的动作和眼底不经意流露出的焦虑,清源真嗣喝掉杯子里琥珀色的液体,站起身走向他。打了一个酒嗝,他揽住叶枫的肩膀,一副亲近的模样调侃:“怎么?着急回去,家里有美女等你?”“没有。”偏过头躲避他口中喷出的酒气,叶枫虽然皱眉,还是不得不伸手揽住男人的腰身。把身体的重量都倚靠在对方身上,清源真嗣用略带迷蒙的眼打量面前比自己略矮几公分的男人,手指勾勾他耳边散下来的一缕黑发:“我不信,你带我去你家看看!”“真的没有,您喝醉了,我送您回去。”搀扶着他向外走,叶枫作为泷泽家从小培养的部下自然没有反对主人的权利,再次强调,他不得不哄着这个男人。略有些醉意的清源真嗣一改常态,显出少有的固执:“不行!我不想回家,就要去你那里。”似乎是又想到什么,他揶揄:“你该不是怕我太英俊潇洒抢走你女朋友吧?放心啦,我是马上就要结婚的人,怎么可能撬别人墙角?”眸色暗了暗,叶枫终于明白了这个人失态的原因,微微叹息一声,他只能扶着他继续向外走。去就去吧,反正自己家里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打开房门,略有些吃力的把全身都倚靠在自己身上的男人扶进屋里,叶枫眉头紧锁、汗流浃背,对于自己冲动下的决定后悔不迟。这个该死的男人仗着喝了酒,一点都不配合自己的动作,六层楼梯爬上来简直比长跑几千米米还要累人。“汪汪~”听见开门声,屋子里立刻冲出来一只体型不算很大的白色萨摩,急切的扑着叶枫的腿,尾巴狂摇,显然开心的不得了。“嗯?这是你的狗?”原本还靠在他身上的男人俯下身子,伸手摸摸狗头,“你这样的人还真不像会养狗的性格。”萨摩耶天生好性格,对于这个陌生人没